曹律师辩护非法经营罪从一审罚金42万改判26万
海南省乐东县人民法院根据同案其他被告人的供述认定上诉人从事私彩非法经营行为获利42万(按照销售金额的8%认定获利金额),一审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42万。辩护人代理二审辩护后,认为一审仅根据同案其他被告人(均系上诉人发展的下家会员)的供述按照销售金额的8%认定获利金额不符合案件事实,也明显不符合海南私彩的交易习惯,上诉人获利金额远达不到销售金额的8%,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的意见,认为一审按照上诉人销售金额的8%认定获利金额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因此应当按照上诉人供述的5%认定获利金额,遂改判并处上诉人罚金为26万。
法律文书:(2022)琼97刑终119号刑事判决书